国家发改委:四项措施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在9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召开的9月份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金贤东表示,围绕实现“双碳”目标,国家发改委将出台四项措施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据金贤东介绍,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统筹部署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支持有关地方先行先试,会同有关方面印发了中新天津生态城、雄安新区、内蒙古等地绿色发展有关文件。二是加快夯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报请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等相关政策框架;出台完善标准计量体系工作方案,发布55项产品能效等重点领域标准。三是加力实施新一轮节能降碳行动。报请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实施炼油、合成氨等6个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推进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重点从四方面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制定《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重点任务清单,压实部门责任,进一步细化政策举措。
二是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制定出台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推动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三是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应用,修订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启动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遴选工作。
四是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碳达峰试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支持地方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