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2018年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电网企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确定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18个大类行业。分别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而在这些行业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机械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10个重点领域享受优先退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也是退税优先选择的纳税人。
另外,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的全部电网企业也被纳入退税范围内。
除了符合上述条件外,享受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或B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