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17条配套支持政策,天津从这些方面推动
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5月26日,天津市举行推动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会议邀请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孙文秀、市应急局副局长高海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任洪源,为大家介绍推动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朋友所关心的问题。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首先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孙文秀,介绍《天津市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
孙文秀介绍:《天津市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石化化工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经济总量大、产业链条长、产品种类多、关联覆盖广,关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绿色低碳发展、民生福祉改善。天津是我国近代化工的发祥地,已有百余年历史,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产业基础、空间区位、港口交通、科技人才等诸多优势,是我国石化产业发展格局中综合条件优越、战略地位突出的城市。南港工业区是我市石化化工产业的主要承载地,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在天津南港建设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高水平打造南港工业区世界一流绿色化工新材料基地的重要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推动天津市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南港工业区世界一流绿色化工新材料基地,在充分听取市场主体、研究机构、行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实施方案》,于3月14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发展目标。提出规模效益、创新能力、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绿色安全等五个方面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全市石化化工行业年均产值增长10%以上,新增2至3家规模超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15至20家规模超过10亿元的骨干企业,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和高端产品保障能力强、结构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是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打造以南港工业区为主战场,保税临港化工集中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协同联动,三地原料互供、资源共享的一体化发展格局。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和导向的现有石化化工生产企业逐步搬迁进入南港工业区,提高产业聚集度,实现园区化、集约化发展。优化石化化工产业聚集区管理模式,按照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思路,将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现有在津石化化工产业聚集区纳入南港工业区,实行规范化、一体化管理,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协调发展。
三是升级产业结构。严把项目准入门槛,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聚焦国内短缺和高端产品,推动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发展高端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石化化工行业融合,实现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底,全市石化化工行业精细化率超过50%,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超过40%。
四是强化创新引领。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依托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统筹我市石化科创资源,聚集科创要素,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物质绿色创造与制造海河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布局一批共性技术研发中心、中试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打造南港工业区科技创新中心,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构建协同创新体系。到2025年底,全市石化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家,建成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创新平台20个以上。
五是统筹要素保障。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海、用地、用能、环境容量指标等要素资源。对项目用海审核、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流程实行并联审批,实现审批事项精简、要件共享、流程优化、效率提速。统筹全市能耗总量指标,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能,支持重点建设项目能耗单列。统筹全市环境容量指标,指导各有关区深挖污染物减排潜力,协调采取区域有偿调剂、指标互换、提前预支等方式,为重点建设项目总量指标提供保障。
六是坚守安全环保底线。坚决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树立牢固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工作全流程的本质安全。坚持资源和能源循环利用,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积极探索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单位增加值能耗和碳排放明显下降,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行业标准。到2025年底,冷能、风电、光伏发电等绿色能源占比力争达到10%以上,工业副产品氢气回收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同时,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对方案中涉及的石化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概念进行了明确。我们同步制定17条配套支持政策,从项目审批、要素保障、企业转型升级、财政金融支持等方面支持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市推进石化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绿色石化产业链工作专班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推动我市高水平建设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打造万亿级规模产业集群。
高海山介绍《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布局规划》)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介绍。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为我们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为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危险化学品企业空间布局,从顶层设计上有效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水平,助力我市石化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我们全面系统梳理了国家及我市相关政策文件,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和座谈研讨,研究起草了《布局规划》。
《布局规划》共7个章节、40条内容,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现状调查和风险评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布局规划要求、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现状调查和风险评估。《布局规划》对我市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确定区域分布及风险状况。根据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定量风险分析结果,本规划内现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均处于国家标准规定的可接受水平。《布局规划》未提出对现有企业搬迁改造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未作出减损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布局规划要求。《布局规划》对国家和我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布局规划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在此基础上,明确了我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布局规划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业布局专项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除外)。位于大运河、双城屏障等管控区域内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现状危险化学品企业原则上禁止改扩建,远期具备条件的逐步向化工园区集中。
(三)安全保障措施。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布局规划》提出相关安全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要求,对于不具备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
二是强化对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坚决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是加强对重点防控目标的监管,引导企业优化现有存量,调整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四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聚集区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化工园区至少每三年开展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五是制定并落实建设项目准入条件,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
六是依法依规开展新设立化工园区的认定工作。
七是持续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治理提升工作,全面落实“一园一案”整治工作方案;
八是加强化工园区安全和应急保障,加强风险过程管理,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九是划定化工园区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
十是依法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确保规划新建项目与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距离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十一是做好消防应急保障,危险化学品企业空间布局应充分考虑周边区域消防救援能力,与规划消防站距离满足安全防护有关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统筹协调,全面做好《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工作,严格落实《布局规划》提出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坚持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作风持续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积极主动、满腔热忱地为企业解忧纾困,坚决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应,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服务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
任洪源介绍:《天津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情况。
石油化工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优势支柱产业之一;推动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是我们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十项行动”,深化构建“1+3+4”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抓手;化工园区是支撑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能够在加强安全统一监管、环境集中治理、上下游协同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高标准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化工园区势在必行。
2021年12月,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各地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为落实好《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石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编制出台了我市《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依据《管理办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和标准制定,共有5个章节、25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建设标准。明确化工园区选址、规划、建设等相关标准要求。设立化工园区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化工园区选址布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满足安全防护距离等相关标准;化工园区应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具备安全环保等方面有效管理能力,编制园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与风险预警体系,相关监测监控数据接入我市相关部门监测预警系统。
二是认定程序。明确化工园区具体认定程序。园区自评合格、区级初审符合认定标准要求的,将申请认定材料报我局。我局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组织专家现场评审或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综合评估等方式开展认定审核,确定拟认定化工园区名单,向社会公示并报市政府审定后,作为认定化工园区予以公布。
三是管理要求。明确市、区有关部门相关管理职责以及化工园区管理要求。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除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认定化工园区每2年进行一次评价与复核,复核不合格以及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的,依法依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报市政府同意后,取消认定化工园区资格。园区所在区政府要依法依规妥善做好未通过认定化工园区的整改或关闭,以及园区内企业监管及处置工作。
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的配套文件《天津市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评分标准》),明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标准、证明材料要求及考核方式等。目前,我市主要有3个化工企业聚集区,分别是南港工业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化工集中区(临港新材料产业园)。前期,按照《评分标准》,采取专家现场评审的方式,组织完成南港、大港的化工园区认定审核工作,并按规定进行了公布,其中,为落实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思路,南港工业区认定范围还包含了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现有在津产业聚集区。临港新材料产业园已完成园区自评、区级初审和我局组织的认定审核工作,总评分符合要求,正履行进一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社会公示、报市政府审定等程序。
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提高本质安全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智慧园区建设、数字化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培育世界一流化工园区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南港工业区要向世界一流化工园区看齐,其他园区努力对标南港工业区,不断改进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是注重引育结合。把加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与高校院所紧密结合,搭建引才引智、成果孵化转化等创新平台,探索新的运行和激励机制,引导创新资源向园区集聚。善于借力“三桶油”等领军企业、行业龙头资源,瞄准产业链上下游,放眼产业集群外延,把更多优质企业、优秀科研团队、高端人才引进来,聚集更多高端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项目入园落地。
三是强化统筹布局。坚持全市“一盘棋”,立足京津冀产业乃至北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需要,做好化工园区的总体规划,使大中小企业各得其所、产业链上中下游有机衔接、园区之间协同联动发展,共同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升级。督促各园区根据自身禀赋条件和特点,引育符合发展定位的企业、项目,严格执行正(负)面清单,在强链补链延链中做到方向明晰、特色突出。
四是科学配置资源。良好的营商环境既包括“硬”设施,也包括“软”服务。要持续加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整体配套服务能力;完善行政审批服务流程,特别是在用地审批、环境容量指标保障等方面,对重大项目落地给予支持,让企业感受到便捷、舒心、暖心。
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领导回答记者提问如下:
记者提问一:您刚刚介绍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请问如何保障《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呢?
孙文秀介绍:我们主要是从五个方面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
一是加强组织推动。市推进石化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绿色石化产业链工作专班办公室合署办公,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同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家工作团,由业内实践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为产业发展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等方面的专业咨询。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区、市级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提出务实有效的落实举措。引导各有关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支持各有关行业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服务指导,强化行业自律。
三是完善政策机制。充分听取咨询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组织的专业建议意见,完善本市石化化工产业配套支持政策,探索建立中试项目管理办法。加强产业、财政、金融、土地、能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协同,引导企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四是加大金融扶持。充分发挥各类资金政策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扶持企业在核心技术、专有技术、高端新品等方面的研发。设立石化化工产业发展基金,用足用好海河产业基金、滨海产业发展基金、南港海河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加速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强银企对接合作,支持企业开展多种方式融资。
五是优化服务环境。完善服务企业机制,推行全天候、多方位“一站式”服务。建立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对石化化工项目能办即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繁事简办。健全招商引资联动机制,加强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强化服务意识,持续提升招商团队专业化水平,确保项目“引得来、落得下”。
记者提问二:您刚才的介绍中,《布局规划》提出了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请问在“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呢?
高海山介绍:近年来,我们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统领,聚焦“一防三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人员技能素质水平、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圆满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
今年2月,我们印发了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等11个专项工作方案,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效能,全力以赴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企业、高危细分领域、老旧装置、加油站、化工医药企业、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是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精细化工“四个清零”质量核查、装置设备带三“病”运行专项治理、油气储存企业整治提升等工作,筑牢发展根基。
三是提升人员技能素质水平,实施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完成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任务。
四是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迭代升级,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
记者提问三:《实施细则》从园区设立管理机构、园区选址规划、安全环保应急救援等方面提出了十分具体的约束性要求,将促进我市化工园区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安全环境风险大幅降低。请问《实施细则》如何保证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的科学性?对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和新设立化工园区如何要求呢?
任洪源介绍:为保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的科学性,主要做了两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我们会同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国家《管理办法》编制单位之一)、天辰公司等专业机构,集中调研我市化工企业聚集区,深入了解中石化天津分公司、渤化集团等重点企业发展情况,学习借鉴北京、重庆、山东、山西等省市的经验做法,以不低于国家标准为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实施细则》。
二是严格要求,规范建设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文件及标准,同步编印配套文件《评分标准》,从园区设立、规划布局、公用工程和配套设施、产业经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两化融合7个维度一一体现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要求并设置评分项。同时,确定7个直接判定不合格项,包括“无明确四至范围或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重大风险叠加或失控”等,对不符合条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我们还将定期复核,持续提升管理水平。要求认定化工园区每年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我局。我局会同有关部门每2年对认定化工园区组织一次评价与复核,并对外公布化工园区名单和园区内化工企业数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情况,持续提升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管理水平。
对未通过认定化工园区,主要有2种处置方式。
一是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完善配套设施,消除安全、环境风险隐患。整改期间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
二是逾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报市政府同意后,取消认定化工园区资格,不得再承接化工项目,妥善处置园区内既有化工企业,消除安全、环境风险隐患,同时防止发生次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
对新设立化工园区,由园区所在区政府会同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政府批准;承接列入国家或我市相关规划的化工项目应经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同意,投产前化工园区应通过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