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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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 07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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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 07 - 03
  • 碳达峰、碳中和的经济学解读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全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都会产生重要变化。关注重要现实问题,积极为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学术智慧,是青年学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为此,本版特组织几位青年经济学者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并邀请专家予以点评,以飨读者。与谈人:张志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研究员王克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王珂英湖北经济学院低碳经济学院副教授主持人:刘玲娜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1.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主持人:碳达峰、碳中和是当今社会的热词,是国家未来几十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我周围很多青年人都非常关注这个问题。请老师们介绍一下什么是碳达峰、碳中和?二者是什么关系?王克:碳达峰是指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达峰之后进入逐步下降阶段。碳中和,是指二氧化碳的净零排放,具体讲就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与二氧化碳的去除量相互抵消。实现碳中和,不仅要求各部门的碳排放水平下降,还要采取植树造林、负碳排放技术和碳补偿等措施抵消碳排放。张志强:碳达峰是碳中和的前置条件,只有实现...
    2021 - 06 - 23
  • 结对共建党建引领  砥砺前行携手发展 4月8日上午,由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党支部和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联合倡议,邀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事务中心原材料部党支部、湖南省循环经济协会党支部共60名党员汇聚浏阳市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锐达),结对共建,开展向党旗宣誓,并缅怀老一辈革命家光荣事迹,参观王震同志故居的主题党日活动。省工信厅一级巡视员宁建业、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副书记张辉、浏阳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企业党委书记何六生参加了此次活动,并考察了方锐达和湖南道仕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座谈会上,方锐达党支部介绍企业一直坚持党的组织纪律学习和光荣传统教育(党史),将党组织的核心力量作用服务于企业发展,持续坚持通过党员成为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骨干、先进生产力、企业发展的动力的党建方式,推动了企业安全、环保的进步,积极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方锐达BIPB交联剂为全球同类产品第三大生产厂家,TAIC助交联剂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企业也实现了真正的绿色发展。 宁建业充分肯定了四个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很有现实意义。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员同志一定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法、学史力行,铭记党史,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宁建业对省石化协会以党建为抓手,以服务推动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方锐达党支部的务实党建、用心走心的工作方法给予较高评价。在考察方锐达生产现场后,宁建业对企业生产管理给予了肯定和鼓励,他同时要求企业抓好安全和确保环保达标,要持续技术创新和关心职工待遇,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和最宝贵财富;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四个党支部的全体党员怀着崇敬神圣的心情瞻仰了王震故居并在党旗下庄严地举行了入党誓词宣读仪式。
    2021 - 04 - 09
  • 一、聚酰亚胺(PI)是什么?聚酰亚胺(Polyimide,PI)是指分子结构主链中含有酰亚胺结构的高分子聚合物,聚酰亚胺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家族,高性能PI的主链大多以芳环和杂环为主要结构单元。PI具有最高的阻燃等级(UL-94),良好的电气绝缘性能、机械性能、化学稳定性、耐老化性能、耐辐照性能、低介电损耗,且这些性能在很宽的温度范围(-269℃-400℃)内不会发生显著变化,被誉为“二十一世纪最有希望的工程塑料之一”,有“解决问题的能手”之称,可以说“没有聚酰亚胺就不会有今天的微电子技术”,其性能居于高分子材料金字塔的顶端。聚酰亚胺材料将高分子材料的平均使用温度提高了100℃以上,已经成为目前能够实际使用的耐高温性能最好的高分子材料。  二、聚酰亚胺的应用领域聚酰亚胺的优异性能及出色的加工性能使其能通过多种方式制成不同的产品并应用与各个不同的领域之中。在众多的聚合物中,聚酰亚胺是唯一具有广泛应用领域并且在每一个应用领域都显示出突出性能的聚合物。  聚酰亚胺材料用途广泛,分别以薄膜、纤维、光敏材料、泡沫和复合材料应用于柔性屏幕、轨道交通、航空航天、防火材料、光刻胶、电子封装、风机叶片、军舰、汽车等若干领域。 01|聚酰亚胺薄膜(PI膜)聚酰亚胺薄膜(PI 膜)是最早进入商业流通且用量最大的一种领域。 在聚酰亚胺所有的应用中,聚酰亚胺薄膜(PI 膜)是最早进入商业流通领域且用量最大的一种。聚酰亚胺薄膜是目前世界上性能最好的薄膜类绝缘材料,广泛应用与航空航天、微电子、原子能、电气绝缘、液晶显示、膜分离技术等各个领域。由于其价格高昂,技术壁垒高,性能优异,聚酰亚胺薄膜又被称为“黄金薄膜”。聚酰亚胺薄膜与碳纤维、芳纶纤维一期,被认为是制约我国发展高技术产业的三大瓶颈性关键高分子材料。聚酰亚胺薄膜应用领域图  聚酰亚胺...
    2021 - 03 - 31
  • 宜化集团向安淳发来感谢信!全力满足客户需求是安淳永恒的动力!近日,宜化集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向湖南安淳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发来感谢信。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40万吨/年合成氨、60万吨/年尿素、8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于2020年5月成功投产并满负荷稳定运行。合成气醇烃化精制装置在满负荷状态下CO+CO2微量小于3.0ppm,优于设计参数,装置一次开车成功,截至今年3月一直运行良好。 宜化集团在感谢信中表示,新疆宜化升级改造项目自开工以来,安淳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始终坚持质量优先、效率至上,为建设一流工程项目提供了坚实保障。在工程建设的攻坚阶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的特殊时期,安淳全力克服资金、运输等各种不利因素,千方百计保障工程物资稳定供应,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节点目标,为新疆宜化按期复产开车及宜化集团深化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    宜化集团在感谢信中表示,目前新疆宜化40万吨/年合成氨、60万吨/年尿素、8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已全面复产开车并满负荷稳定运行,向安淳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并期待在今后的发展中与安淳拥有更深度合作,携手共创美好未来。祝安淳业绩长虹、蒸蒸日上!祝安淳全体干部职工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新疆宜化此套装置采用安淳自主研发并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合成气醇烃化精制工艺技术,由安淳提供专利技术工艺包、专利设备及配套设备和安淳专有的还原态烃化催化剂,并提供开车和技术服务。为确保装置按期开车,安淳以客户需求为动力,以项目管理为主线,坚持质量优先、效率至上,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克服各种困难,保质保量完成各节点目标,为新疆宜化升级改造按期复产开车打下坚实基础,得到了宜化集团的充分肯定。    新的征程上,安淳将不忘创新创...
    2021 - 03 - 17
  • 139.5 亿元!巴陵石化史上投资规模最大项目:己内酰胺产业链项目开建!10月9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重点项目、巴陵石化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节后顺利复工,并迎来项目首个重要建设节点,强夯地基处理工程正式开始建设。 该项目总投资达 139.5 亿元,是巴陵石化历史上投资规模最大的项目,将一次建设60万吨/年己内酰胺产业链。项目总体设计于9月15日获得总部批复,9月下旬开展了地基处理工程招标。地基处理工程分为2个标段进行,分别由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燕化天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工期计划4个月。 据了解,目前,该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部分基础设计招标工作已经完成,项目计划2022年12月建成投产。
    2020 - 10 - 12
  • 浙江出台长江经济带化工产业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方案 中化新网讯 近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布了《加快推进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化工产业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工作方案》,自2020年10月25日起施行。  方案提出,依法依规深化推进产业整治提升和转型升级,突出“两高两低”(高科技、高效益,低排放、低风险)产业导向,加快建成高端化、特色化、智能化的现代化工产业体系。根据方案,到2020年,重点关停搬迁一批城市建成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及各类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化工企业,阶段性完成化工园区认定。到2025年,通过集聚小散企业、消减危重企业、培育示范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行业绿色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化工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化工产业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按照党中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深化我省化工产业整治提升,提高化工产业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一、主要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施策,依法依规深化推进产业整治提升和转型升级,突出“两高两低”(高科技、高效益,低排放、低风险)产业导向,加快建成高端化、特色化、智能化的现代化工产业体系。  到2020年,重点关停搬迁一批城市建成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及各类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化工企业,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取得突出成效,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行业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阶段性完成化工园区认定。  到2025年,通过集聚小散企业、消减危重企业、培育示范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行业绿色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化工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产业布局  (一)...
    2020 - 10 - 09
  • 安徽省化工园区开始认定!不满足条件将被消定位! 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根据《安徽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开展化工园区申报认定工作。此次认定,目标是进一步优化安徽全省化工园区布局,提升化工产业本质化安全水平,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根据《安徽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化工园区是指以石化和化学工业或其他相关产业(煤化工、精细化工、化学原料药、化工新材料等)为主导形成的产业集聚明显、链条上下衔接、企业联系紧密、物流系统成熟、配套工程完善、污染治理集中、安全设施配套、资源利用节约、管理科学规范、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的产业集聚区、集中区(含高新区、经开区等区域内涉及石化和化工或其他相关产业的独立片区)。值得注意的是,安徽省合规化工园区应满足10项认定条件,如园区规划连片面积在2平方公里(含)以上或者建成区面积在1平方公里(含)以上;确因国家和省重大生产力布局项目需配套建设的专业化工园区除外;园区应与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或颁布实施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相符;园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率应达到100%等。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安〔2020〕2号),进一步优化全省化工园区布局,提升化工产业本质化安全水平,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指以石化和化学工业或其他相关产业(煤化工、精细化工、化学原料药、化工新材料等)为主导形成的产业集聚明显、链条上下衔接、企业联系紧密、物流系统成熟、配套工程完善、污染治理集中、安全设施配套、资源利用节约、管理科学规范、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的产业集聚区、集中区(含高新区、经开区等区域内涉及石化和化工或...
    2020 - 10 - 09
  • 中国石化审查巴陵石化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总体设计 7月28日至31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副总经理张新明携专家组,到巴陵石化审查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总体设计,查找总体设计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审查意见,优化设计方案,加快推进项目落实落地。巴陵石化总经理李德刚、副总经理彭鸽威等陪同审查。 审查前,专家组组织召开总体设计审查大会,建设单位介绍项目背景、进展及内审情况;设计单位汇报总体设计方案及各装置(单元)设计方案。  张新明要求,专家组依据可研报告、总部要求、行政手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审查工作,秉持升级转型的总体设计思路,从严经济技术指标等设计内容的审查,确保项目适应新的安全环保标准和形势,体现信息化和先进性。参与审查的部门、单位做好防疫和保密工作,确保审查有序进行。建设和设计单位审查后尽快答复审查意见,加紧办理相关行政手续批复。     专家分组审查█  工厂设计、工艺、配管、分析化验、定员█  储运、铁路█  机械、设备、工业炉█  自控、仪表、电信、信息管理系统█  电气█  总图运输、土建、暖通█  热电、热工█  给排水、环保、消防、劳动安全与卫生█  概算 审查后,专家组组织召开总体设计审查总结会,分类汇报425条审查意见,进一步讨论形成正式审查意见。   李德刚感谢专家组不辞辛劳、夜以继日地参与审查,帮助公司查找项目总体设计的问题与不足,为公司进一步完善设计、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他表示,公司将认真落实专家组提出的意...
    2020 - 08 - 01
  • 习近平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2020年7月21日) 今天,我们召开一个企业家座谈会,一是同大家谈谈心,二是给大家鼓鼓劲,三是听听大家对当前经济形势、“十四五”时期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今天座谈会的,有国有企业负责人,有民营企业家,有外资企业和港澳台资企业管理人员,有个体工商户代表。大家身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都有长期经营管理的经历,对企业发展有自己的观察和思考。  刚才,7位代表作了很好的发言。大家谈形势实事求是,提建议针对性强,很有参考价值,我听了很受启发。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企业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下面,结合大家的发言,我讲几点意见。  一、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各类市场主体蓬勃成长。到2019年底,我国已有市场主体1.23亿户,其中企业3858万户,个体工商户8261万户。这些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应对疫情的人民战争,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奋力自救,同时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物质支撑。借此机会,我向广大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过全国上下共同努力,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发展呈现稳定转好态势,在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上都走在世界前列。我国经济一季度大幅下滑,二季度企稳回升、由负转正,增长3.2%,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下降1.6%,情况比预料的要好。我们要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争取全年经济发展好成绩。  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冲击,我国很多市场主体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2020 - 07 - 31
  • 证监会同意松井新材科创板IPO注册     5月9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松井新材位于宁乡经开区,是一家以3C行业中的高端消费类电子和乘用汽车等高端消费品领域为目标市场,通过“交互式”自主研发、“定制化柔性制造”的模式,为客户提供涂料、特种油墨等多类别系统化解决方案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商。此次松井新材拟募资4.22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性能水性涂料建设项目、汽车部件用新型功能涂料改扩建项目、特种油墨及环保型胶黏剂生产扩能项目、全球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松井新材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87亿元、2.62亿元和4.5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723.82万元、5227.25万元、9287.37万元。    目前,冲击科创板的湘企威胜信息、南新制药已经挂牌上市,金博股份已于近日申购,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显示已问询,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均显示已受理。而从湖南证监局近日披露的4月湖南省拟上市公司报备情况表来看,在审企业显示有6家,2家待申报,32家为辅导状态。
    2020 - 05 - 12
  • 祝贺松井新材获准科创板发行上市   喜讯!今日科创板上市委公布的2020年第10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同意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这也意味着,松井新材待成功上市后就成为了涂料行业科创板第一股。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董事长、创始人,凌云剑,湖南大学EDP联合会主席。公司注册资本4.22亿元,分别用于高性能水性涂料建设项目、汽车部件用新型功能涂料改扩建设项目、特种油墨及环保型胶黏剂生产扩能项目、公司全球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祝贺松井新材获准科创板发行上市!祝愿松井新材的明天更美好!
    2020 - 04 - 02
  •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第四届四次理事会召开 1月10日,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第四届四次理事会议在长沙召开。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应急救援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并作讲话。省石化协会会长刘卫东作工作报告,70余家理事单位参加会议。刘卫东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19年,是湖南化工企业在逆境中奋力拼搏的一年,也是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发展关键转折的一年。全省石油化工行业1—11月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503.03亿元。一年来,石化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和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省石化协会在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勇于担当,创新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为我省沿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搬迁改造向政府建言献策,为我省的化工产业政策出台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我省化工行业稳中求进奠定了坚强基础。协会秘书长、支部书记张健介绍了秘书处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以及拟增补理事单位情况。会议表决增补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湖南经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3家单位为协会理事单位。会上,省工信厅原材料处处长殷立科解读了我省化工产业政策。中南大学刘又年教授、湖南师大尹笃林教授分别做了主题演讲。最后,省工信厅副厅长张治平作讲话。他首先肯定了一年来协会的工作卓有成效,并鼓励协会要积极发扬智库作用,强调“四个服务”,加强调研工作,并形成报告,为产业政策的科学出台当好参谋;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纽带作用,创新务实工作,为湖南高质量发展化工产业作出更大成绩。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第四届四次理事会议在长沙召开出席会议的领导协会会长刘卫东作年度工作报告省工信厅副厅长张治平讲话湖南师大尹笃林教授做《发展发达离不开化学化工》主题演讲中南大学刘又年教授做《化工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主题演讲
    2020 - 01 - 10
  • 安淳2人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严朝建获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或新中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人士等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做出贡献的各领域人员的特别嘉奖,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纪念章主要元素为五星、“70”飘带、团锦结、如意祥云和光芒,主色调为红色和金色。核心部分为五星,代表国家荣誉。“70”飘带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奋斗历程。环绕的团锦结寓意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章体外环以如意祥云、光芒构成,象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表达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礼赞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辉煌成就,以及在70年辉煌奋斗成就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坚定决心。 获颁纪念章后,谢定中和严朝建均表示,非常感谢党和国家授予的至高殊荣!这不仅是个人的荣誉,更是湖南安淳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的荣誉,要把这份荣誉和喜悦之情传达给公司全体员工,以奉献之心、奋进之姿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鼓励公司的年轻人员接续奋斗,努力做出贡献,回报党和国家、社会。附:谢定中,男,中共党员,1938年出生,湖南冷水江人,1961年毕业于天津大学化工无机物专业,现为湖南安淳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工程师、首席发明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知名化工专家,中国民营功勋企业家,荣获国家原化工部“劳动模范”,荣获国务院颁发的首批政府特殊津贴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首届“科...
    2019 - 09 - 30
  •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第四届三次理事会决议(2019年3月1日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第四届三次理事会通过)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第四届三次理事会于2019年3月1日在长沙召开,46家理事单位出席大会,符合协会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一、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关于增补协会副会长单位的决议;二、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关于增补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的决议;三、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关于人事变更的决议。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2019年3月4日决议一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关于增补协会副会长单位的决议(2019年3月1日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第四届三次理事会通过)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第四届三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增补湖南创大玉兔化工有限公司何汉云、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李玉新、衡阳市化工协会王三元3位同志为协会副会长的决议。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
    2019 - 03 - 04
  •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2019年将这么干!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19年的一大重点任务为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近一段时间,各部委工作会密集召开。围绕这一重点任务,不少部委谋新策、出实招。“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拓展消费新增长点:这是一个前景十分广阔的国内市场【扩大升级消费】将制定出台稳住汽车、家电等热点产品消费的措施;完善住房租赁、家政服务、养老、托幼的配套政策;挖掘农村网购和乡村旅游消费潜力;破除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准入的体制机制障碍;出台实施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等。提升城市消费方面,推动便利店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改造菜市场等社区商业网点;扩大乡村消费方面,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特色商贸小镇建设、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等,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等。【增强消费能力】不少地方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和基础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全面实施,将进一步减轻个人税负;推进电商、家政、对外劳务、产业和边贸五大“商务扶贫”,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消费环境】围绕舌尖上的安全,将集中开展婴幼儿食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山寨食品、小餐饮、网络配餐等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启动新一轮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以电商平台整治为重点,专项治理侵权仿冒、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假海淘;加强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广告审查等。【部委声音】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说,消费不断扩大和升级的趋势明显,主要有“四个升级”:整个消费不断向服务消费升级;商品消费向中高档升级;服务消费向提质增效升级;线下消费向线上线下结合升级。商务部部长钟山表示,市场需求是全球稀缺资源,2019年将从供给侧发力,继续深入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穿得称心、用得舒心,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加大基础设施等投资:这是一个拉动带动力强的国内...
    2019 - 01 - 30
  • 关于加快我省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2019年1月26日) 一、案由石化产业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是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基石,是两型社会的基础,与人民美好生活和国防军工密切相,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与推动作用。2017年,全省石化行业完成经济增加值679.32亿元,实现工业销售收入2630.65亿元,是我省为数不多的千亿级行业。随着对长江大保护的深入,我省的石化行业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很多企业因为离江距离问题要求关闭搬迁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湖南的石化企业大多落户在岳阳绿色化工园、临湘滨江产业园、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望城经开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园、洪江循环经济工业园、郴州氟化学工业园、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浏阳医药生物园,这些化工园区大多位于长江及主要支流(湘江、资江、沅江、澧水、浏阳河)旁边,大都离长江或其主要支流岸线的距离不足一公里。二、案据石化产业是其他产业的基础。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6年就下发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工信部规【2016】318号),同年湖南省也印发了湖南省石化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湘经信原材料【2016】524号),对我国和我省石化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美国,化工产品加塑料橡胶占全部制造业产值的19.5%(汽车产品占6.1%)。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石化企业大都建在大江大河的旁边,离江河岸线距离是根据定量风险评估办法计算确定,没有一刀切;面对新形势,怎样实现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要做好自己的事外,对政府管理部门特提出以下建议:三、方案1、要稳预期,尽快出台我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方案。石化企业的未来尚不确定时,容易造成人才的流失,对安全环保的投入不到位,导致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建议尽快出台我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方案,明确搬迁名单。搬迁企业的确定要实事求是,石化企业的安全环保,通过技术、...
    2019 - 01 - 30
  • 化工园区代表呼吁:尊重化工业支柱地位  10月25~26日,2018年石油和化工园区可持续发展闭门研讨会在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召开。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目前化工行业社会形象与其国民经济支柱地位严重不符,化工被“妖魔化”已经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呼吁从政府、行业层面进行正确引导,重塑行业形象。   近年来,国内出台的多个环保、安全、转型等政策都涉及化工行业,如目前多个省份已经明确提出禁止新建化工园区,推进化企入园,化工园区外禁止新上化工项目,对长江沿岸1千米范围内化工项目进行搬迁……化工行业的发展空间进一步缩小。   “我们必须要认识到,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化工行业产值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为11.7%,税收已超过20%。我们国家一共有40多个行业,化工行业对国民经济来说是贡献巨大的。”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副司长潘爱华表示,从这次中美贸易摩擦中可以看出,中美产业之间最核心的差距就在于化工和机械两个领域,美国化工产业的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是16%,显著高于我国。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傅向升谈到,今年1~8月,石化行业主营收入占整个工业领域的12.4%,化工行业利润总额在工业领域的占比是14.4%,比去年又提高了2~3个百分点。石化园区的发展成就显著,已经从20年前的盲目招商、无序发展状态,过渡到今天越来越注重转型升级的健康发展状态,在循环经济、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安全环保、绿色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支柱行业并没有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近年来,政策上的“去化工”和社会氛围的“谈化色变”,实实在在地影响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许多园区面临土地指标审批难、环境容量指标有限、银行贷款难度大的问题,这些问题都限制了化工园区的进一步发展。”傅向升指出。   对此,与会园区代表一致认同,并纷纷提出了自己在发展上遇到的困难。鄂尔多斯大路工业园区代表指出,银行对煤...
    2018 - 11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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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 - 06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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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碳中和的经济学解读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全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都会产生重要变化。关注重要现实问题,积极为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学术智慧,是青年学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为此,本版特组织几位青年经济学者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并邀请专家予以点评,以飨读者。与谈人:张志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研究员王克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王珂英湖北经济学院低碳经济学院副教授主持人:刘玲娜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1.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主持人:碳达峰、碳中和是当今社会的热词,是国家未来几十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我周围很多青年人都非常关注这个问题。请老师们介绍一下什么是碳达峰、碳中和?二者是什么关系?王克:碳达峰是指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达峰之后进入逐步下降阶段。碳中和,是指二氧化碳的净零排放,具体讲就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与二氧化碳的去除量相互抵消。实现碳中和,不仅要求各部门的碳排放水平下降,还要采取植树造林、负碳排放技术和碳补偿等措施抵消碳排放。张志强:碳达峰是碳中和的前置条件,只有实现...
发布时间: 2020 - 10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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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长江经济带化工产业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方案 中化新网讯 近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布了《加快推进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化工产业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工作方案》,自2020年10月25日起施行。  方案提出,依法依规深化推进产业整治提升和转型升级,突出“两高两低”(高科技、高效益,低排放、低风险)产业导向,加快建成高端化、特色化、智能化的现代化工产业体系。根据方案,到2020年,重点关停搬迁一批城市建成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及各类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化工企业,阶段性完成化工园区认定。到2025年,通过集聚小散企业、消减危重企业、培育示范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行业绿色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化工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化工产业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按照党中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深化我省化工产业整治提升,提高化工产业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一、主要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施策,依法依规深化推进产业整治提升和转型升级,突出“两高两低”(高科技、高效益,低排放、低风险)产业导向,加快建成高端化、特色化、智能化的现代化工产业体系。  到2020年,重点关停搬迁一批城市建成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及各类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化工企业,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取得突出成效,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行业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阶段性完成化工园区认定。  到2025年,通过集聚小散企业、消减危重企业、培育示范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行业绿色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化工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产业布局  (一)...
发布时间: 2020 - 10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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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化工园区开始认定!不满足条件将被消定位! 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根据《安徽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开展化工园区申报认定工作。此次认定,目标是进一步优化安徽全省化工园区布局,提升化工产业本质化安全水平,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根据《安徽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化工园区是指以石化和化学工业或其他相关产业(煤化工、精细化工、化学原料药、化工新材料等)为主导形成的产业集聚明显、链条上下衔接、企业联系紧密、物流系统成熟、配套工程完善、污染治理集中、安全设施配套、资源利用节约、管理科学规范、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的产业集聚区、集中区(含高新区、经开区等区域内涉及石化和化工或其他相关产业的独立片区)。值得注意的是,安徽省合规化工园区应满足10项认定条件,如园区规划连片面积在2平方公里(含)以上或者建成区面积在1平方公里(含)以上;确因国家和省重大生产力布局项目需配套建设的专业化工园区除外;园区应与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或颁布实施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相符;园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率应达到100%等。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安〔2020〕2号),进一步优化全省化工园区布局,提升化工产业本质化安全水平,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指以石化和化学工业或其他相关产业(煤化工、精细化工、化学原料药、化工新材料等)为主导形成的产业集聚明显、链条上下衔接、企业联系紧密、物流系统成熟、配套工程完善、污染治理集中、安全设施配套、资源利用节约、管理科学规范、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的产业集聚区、集中区(含高新区、经开区等区域内涉及石化和化工或...
发布时间: 2020 - 07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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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2020年7月21日) 今天,我们召开一个企业家座谈会,一是同大家谈谈心,二是给大家鼓鼓劲,三是听听大家对当前经济形势、“十四五”时期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今天座谈会的,有国有企业负责人,有民营企业家,有外资企业和港澳台资企业管理人员,有个体工商户代表。大家身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都有长期经营管理的经历,对企业发展有自己的观察和思考。  刚才,7位代表作了很好的发言。大家谈形势实事求是,提建议针对性强,很有参考价值,我听了很受启发。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企业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下面,结合大家的发言,我讲几点意见。  一、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各类市场主体蓬勃成长。到2019年底,我国已有市场主体1.23亿户,其中企业3858万户,个体工商户8261万户。这些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应对疫情的人民战争,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奋力自救,同时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物质支撑。借此机会,我向广大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过全国上下共同努力,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发展呈现稳定转好态势,在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上都走在世界前列。我国经济一季度大幅下滑,二季度企稳回升、由负转正,增长3.2%,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下降1.6%,情况比预料的要好。我们要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争取全年经济发展好成绩。  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冲击,我国很多市场主体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发布时间: 2019 - 01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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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2019年将这么干!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19年的一大重点任务为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近一段时间,各部委工作会密集召开。围绕这一重点任务,不少部委谋新策、出实招。“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拓展消费新增长点:这是一个前景十分广阔的国内市场【扩大升级消费】将制定出台稳住汽车、家电等热点产品消费的措施;完善住房租赁、家政服务、养老、托幼的配套政策;挖掘农村网购和乡村旅游消费潜力;破除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准入的体制机制障碍;出台实施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等。提升城市消费方面,推动便利店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改造菜市场等社区商业网点;扩大乡村消费方面,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特色商贸小镇建设、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等,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等。【增强消费能力】不少地方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和基础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全面实施,将进一步减轻个人税负;推进电商、家政、对外劳务、产业和边贸五大“商务扶贫”,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消费环境】围绕舌尖上的安全,将集中开展婴幼儿食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山寨食品、小餐饮、网络配餐等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启动新一轮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以电商平台整治为重点,专项治理侵权仿冒、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假海淘;加强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广告审查等。【部委声音】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说,消费不断扩大和升级的趋势明显,主要有“四个升级”:整个消费不断向服务消费升级;商品消费向中高档升级;服务消费向提质增效升级;线下消费向线上线下结合升级。商务部部长钟山表示,市场需求是全球稀缺资源,2019年将从供给侧发力,继续深入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穿得称心、用得舒心,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加大基础设施等投资:这是一个拉动带动力强的国内...
发布时间: 2018 - 07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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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目标指标。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区域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
发布时间: 2018 - 05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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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近日,为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钢铁、石化、建材、机械、汽车等重点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重点企业等共同编制了GBT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正式发布。这是我国首次制定发布绿色工厂相关标准。   标准明确了绿色工厂术语定义,从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建立了绿色工厂系统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绿色工厂评价通用要求。标准的发布将有利于引导广大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63663382313441468340793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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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日期: 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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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目标指标。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区域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四)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重点区域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负责)

  (五)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提高重点区域过剩产能淘汰标准。重点区域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施“以钢定焦”,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2020年,河北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六)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等参与)

  (七)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生态环境部负责)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18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基本完成治理任务,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完成,全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科技部、商务部等参与)

  (八)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科技部等参与)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九)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集中资源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散煤治理,优先以乡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能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力争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限时完成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通“南气北送”输气通道。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采暖季前,地方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和上游供气企业的储备能力达到量化指标要求。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电网企业要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地方政府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参与)

  (十)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直辖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0%,长三角地区下降5%,汾渭平原实现负增长;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国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5%以上。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规模达到1000亿度以上。(发展改革委牵头,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参与)

  制定专项方案,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重点区域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限时完成重点输电通道建设,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到2020年,京津冀、长三角地区接受外送电量比例比2017年显著提高。(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十一)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等参与)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十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重点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有条件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十三)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能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十四)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全国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30%,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增长40%、长三角地区增长10%、汾渭平原增长25%。大力推进海铁联运,全国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参与)

  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加大货运铁路建设投入,加快完成蒙华、唐曹、水曹等货运铁路建设。大力提升张唐、瓦日等铁路线煤炭运输量。在环渤海地区、山东省、长三角地区,2018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2.400, 0.05, 2.13%)、黄骅港的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2020年重点区域达到50%以上。(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参与)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海和内河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江海联运、江海直达、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牵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参与)

  (十五)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重点区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牵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参与)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重点区域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等参与)

  推进船舶更新升级。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内河应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交通运输部牵头,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

  (十六)加快油品质量升级。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取消普通柴油标准,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等提前实施。研究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能源局、财政部牵头,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十七)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取消地方环保达标公告和目录审批。构建全国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有条件的城市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牵头,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区域2019年底前完成。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重点区域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2019年底前,调整扩大船舶排放控制区范围,覆盖沿海重点港口。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负责)

  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2020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重点区域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重点区域民航机场在飞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岸电。(交通运输部、民航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能源局等参与)

  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十八)实施防风固沙绿化工程。建设北方防沙带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加强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绿化、草原保护和防风固沙。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自然资源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参与)

  (十九)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加强矸石山治理。(自然资源部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二十)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2018年底前,各地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达到7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重点区域要显著提高。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要密闭。(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生态环境部参与)

  实施重点区域降尘考核。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各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长三角地区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其中苏北、皖北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生态环境部负责)

  (二十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重点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东北地区要针对秋冬季秸秆集中焚烧和采暖季初锅炉集中起炉的问题,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科学有序疏导。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负责)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达到40%以上。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农业农村部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

  (二十二)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制定并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城市。各市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以北京为重中之重,雄安新区环境空气质量要力争达到北京市南部地区同等水平。统筹调配全国环境执法力量,实行异地交叉执法、驻地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能源局等参与)

  (二十三)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各地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能源局等参与)

  (二十四)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制定行业规范,修订完善涉各类工业炉窑的环保、能耗等标准,提高重点区域排放标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重点区域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整改力度;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强化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二十五)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出台泄漏检测与修复标准,编制VOCs治理技术指南。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2020年,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等参与)

  七、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六)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建立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继续发挥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作用。相关协作机制负责研究审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目标、重大措施,以及区域重点产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事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事项,部署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生态环境部负责)

  (二十七)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强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2019年底前实现7—10天预报能力,省级预报中心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能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同一区域内要统一应急预警标准。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各相关城市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生态环境部牵头,气象局等参与)

  (二十八)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生态环境部牵头,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

  重点区域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各地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负责)

  八、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二十九)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研究将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制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底前,完成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2020年7月1日起在重点区域率先执行。研究制定石油焦质量标准。修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关于监测状态的有关规定,实现与国际接轨。加快制修订制药、农药、日用玻璃、铸造、工业涂装类、餐饮油烟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制定内河大型船舶用燃料油标准和更加严格的汽柴油质量标准,降低烯烃、芳烃和多环芳烃含量。制定更严格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管理办法,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司法部、税务总局等参与)

  (三十)拓宽投融资渠道。各级财政支出要向打赢蓝天保卫战倾斜。增加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试点城市范围,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全部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财政部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支持依法合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鼓励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出台对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金融支持政策,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金融支持清洁取暖试点工作。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清洁取暖和产业升级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和节能改造。将“煤改电”超出核价投资的配套电网投资纳入下一轮输配电价核价周期,核算准许成本。(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参与)

  (三十一)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建立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与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绩效联动机制,调动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积极性。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研究将致密气纳入中央财政开采利用补贴范围,以鼓励企业增加冬季供应量为目标调整完善非常规天然气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延长采暖用电谷段时长至10个小时以上,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采暖用电的市场化竞价采购机制,采暖用电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谷段输配电价减半执行。农村地区利用地热能向居民供暖(制冷)的项目运行电价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健全供热价格机制,合理制定清洁取暖价格。完善跨省跨区输电价格形成机制,降低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增送电量的输配电价,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落实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环保电价。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大幅提高电价,支持各地进一步提高加价幅度。加大对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货运价格市场化运行机制,科学规范两端费用。大力支持港口和机场岸基供电,降低岸电运营商用电成本。支持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研究完善对有机肥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支持政策。利用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支持秸秆等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能源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参与)

  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研究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参与)

  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

  (三十二)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优化调整扩展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底前,东部、中部区县和西部大气污染严重城市的区县实现监测站点全覆盖,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数据直联。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降尘量监测,2018年底前,重点区域各区县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重点区域各城市和其他臭氧污染严重的城市,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重点区域建设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大气光化学监测网以及大气环境天地空大型立体综合观测网。研究发射大气环境监测专用卫星。(生态环境部牵头,国防科工局等参与)

  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19年底前,重点区域基本完成;2020年底前,全国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负责)

  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建设完善遥感监测网络、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2018年底前,重点区域建成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其他区域2019年底前建成。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重点区域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研究成立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建设区域性国家机动车排放检测实验室。(生态环境部牵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科技部等参与)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城市和区县各类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验室比对、第三方质控、信誉评级等机制,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环境监测相关标准物质研制,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的,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追究责任。(生态环境部负责)

  (三十三)强化科技基础支撑。汇聚跨部门科研资源,组织优秀科研团队,开展重点区域及成渝地区等其他区域大气重污染成因、重污染积累与天气过程双向反馈机制、重点行业与污染物排放管控技术、居民健康防护等科技攻坚。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等重点项目,要紧密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需求,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边研究、边产出、边应用。加强区域性臭氧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深化VOCs全过程控制及监管技术研发。开展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污染排放源头控制、货物运输多式联运、内燃机及锅炉清洁燃烧等技术研究。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和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开展氨排放与控制技术研究。(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牵头,卫生健康委、气象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三十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加强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生态环境部牵头,公安部等参与)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三十五)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的重要内容,并针对重点区域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夯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城市,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对地市督察全覆盖。建立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生态环境部负责)

  十、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三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一岗双责”。有关地方和部门的落实情况,纳入国务院大督查和相关专项督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强化表扬激励,对庸政懒政怠政的严肃追责问责。地方各级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完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各地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落实。生态环境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生态环境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三十七)严格考核问责。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考核不合格的地区,由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开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由生态环境部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组织部等参与)

  (三十八)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各地要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范围,包含重点区域和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地区的地级及以上城市,以及其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依据重点因素每月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差的20个城市和最好的20个城市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鼓励对区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各地要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生态环境部负责)

  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生态环境部负责)

  (三十九)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环境治理,人人有责。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赢蓝天保卫战。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中央企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导绿色生产。(生态环境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各地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等。(生态环境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