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深化改革提高环保审批效率
来自生态环境部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约八成项目环评实行备案制,不再需要审批。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指导意见,将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环评审批效率。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环评“放管服”改革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进展。
据介绍,目前环评涉及的5项行政许可中,已经依法取消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验收许可3项,保留2项。除跨省、跨流域建设项目、部分新建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项目由生态环境部审批外,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原来都是审批制,通过修法,依法将登记表从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上半年,全国备案项目环评412864个,占全国项目环评总数的八成。
环评审批在大幅压缩时限的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健全监管体系,加强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对“未批先建”行为实行严管重罚;二是创新监管技术方法和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逐步实现全面、实时的环境监管;三是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监管体系,将环境保护失信个人、企业信息纳入诚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实行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