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关税下中国企业供应链如何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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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5日,欧盟理事会宣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获得通过。该机制被俗称为“碳关税”。
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可以对进入欧盟的碳密集型商品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碳进行公平定价,并鼓励非欧盟国家的清洁工业生产。CBAM的逐步引入与欧洲排放交易系统(ETS)下的免费配额分配的逐步取消同步,以支持欧洲工业的脱碳。
通过确认某些进口到欧盟的商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隐含碳排放已经支付价格,CBAM将确保进口商品的碳价格相当于国内生产的碳价格,并确保欧盟的气候目标可以如期实现。此外,CBAM机制计划与WTO规则兼容。
02 机制内容
CBAM首先将适用于进口某些碳密集型生产并具有最严重碳泄漏风险的商品和特定前体:水泥、钢铁、铝、肥料、电力和氢。此次扩大的范围完全实施后,CBAM最终将在ETS覆盖的行业中捕获超过50%的排放量。根据最新政治协议,过渡阶段的CBAM将于2023年10月1日生效。
CBAM机制将逐步推进,允许欧盟和非欧盟企业以及公共当局开展相应的过渡工作。在此期间,新规范范围内的商品进口商将只需报告其进口产品(直接和间接排放)中隐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GHG),而无需任何财务支付或调整。该机制预计,在一些行业(水泥和化肥)的过渡期之后,根据同期界定的方法,间接排放也将包括在范围内。这一过渡时期的目标是,方便所有利益相关方(进口商、生产商和当局)适应并逐步履行该机制,并收集有关隐含排放的信息,以便在决定性阶段完善该机制。
一旦长效制度于2026年1月1日生效,进口商将需要每年申报前一年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及其隐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还需交出相应数量的CBMA证书。证书的价格将根据EU ETS每周平均拍卖价格计算,用欧元或者排放的CO2吨数表示。在2026-2034年期间,将在逐步实施CBAM的同时,逐步取消EU ETS下的免费配额。
03 最新发展动态
2022年12月13日欧洲议会与欧洲理事会达成临时协议,正式确定建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以下简称CBAM),并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
正式生效之前,欧盟设置了机制的过渡期,即2023年至2026年。在此阶段,申报企业只需要履行报告义务。过渡阶段后,2026年开始,该机制便进入到正式实施阶段。该机制中第一批纳入征收范围的行业包括:钢铁、水泥、电力、化肥、铝和氢气,以及特定情况下的间接排放和下游产品。到2030年,欧盟预计将欧盟碳市场涵盖的所有商品纳入该机制征税范围,而欧盟碳市场将从2026年开始削减免费配额,直至2034年全部取消。欧盟委员会将主要负责CBAM的执行和监管。
如今CBAM机制的实施已经确定无疑,但国际社会对该机制的声音有很多。首先,该机制的本质属于贸易协定,那么,是否会对WTO下的贸易规则产生影响?甚至与WTO的贸易规则相冲突?该机制是否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这些问题目前尚不能下定论。此外,该机制为欧盟国家单方面决议,其实施必将对广大发展中国家造成影响。虽然欧盟官方表示CBAM机制与WTO相适应,但其是否是全新的“游戏规则”,这些问题均有待观察。
04 对中国企业或造成巨大影响
有分析指出,在受CBAM影响的各经济体中,中国贸易量位居第二,仅次于俄罗斯。被纳入CBAM行业的企业会被影响,上下游也将迅速受到波及。随着CBAM逐步落地,覆盖范围扩大,中欧贸易会受到更大影响。
中国的碳价也会受到间接影响,碳价一旦上涨,对所有参与碳交易的企业以及提出碳中和目标的企业都将产生连带作用。
此外,中国与欧盟之间的碳定价体系还有很多悬而未决的问题:目前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仅涵盖电力行业,不包括其他受CBAM影响的行业;中国碳市场虽然已经对碳排放定价,但还不清楚它会如何被计入CBAM。未来几年中国与欧盟之间的碳核算以及碳价互认机制将会不断发展。
CBAM将进一步加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失衡,发展中国家不仅要面临被发达国家卡在价值链底端环节的风险,还要背负各项气候贸易规则带来的压力。很多企业还没有建立成熟的温室气体管理体系,甚至未开始有效减排。完成这项工作的时间和财务成本,以及中短期内购买CBAM配额的财务成本,会给部分中小企业带来过大压力。
此外,已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规划建立自己的碳关税机制,这对更多行业和企业将带来影响。
05 中国企业应该做哪些准备
中国出口相关行业多为高碳排制造业相关,CBAM等气候政策将不可避免地提高出口商品的总成本,削减市场竞争力。高碳工艺企业将面临成本提升。
虽然在现阶段CBAM影响较小,附加的成本可以通过提高产品价格来抵消,但是尚未建立成熟温室气体管理体系的企业,未来大概率将面临较大的财务与经营压力。也正因此,中国企业必须建立长期思维。
有关企业需要衡量欧盟业务比例,考虑企业中长期战略,为即将生效的报告义务做好准备。
企业应当尽早建立完善的温室气体管理体系,包括产品基准线的量化、产品碳足迹核查、供应链管理等,持续进行企业碳排放管理机制和碳管理能力建设,比如配备覆盖供应链和生产制造的产品碳足迹管理系统吉碳云,科学有效地实现减排目标,满足CBAM的信息披露和报告责任。
此外,企业应从CBAM的角度分析与评估产品碳足迹,采用符合标准的监测、报告与核查机制。
EU ETS/CBAM和温室气体核算与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相对复杂且技术性较强,企业应选择具有碳相关工程背景并且熟悉EU ETS、CBAM、温室气体核算与管理、CDM相关法律规定体系,具有相关经验的顾问,吉碳云专家对此有深刻洞察,能够助力合作伙伴业务长期发展。
企业还需要及时评估政策的财务及商业影响,识别与分析组织及价值链上现有的减排机会,应对CBAM、美国《清洁竞争法案》等全球气候政策带来的冲击与影响。
产品线简单且以出口为主的中小型企业,也需要重视CBAM,珍惜过渡期这个“仅报告免征收”的阶段,熟悉并掌握基本情况,通过优化工艺流程等措施,合法合规规避税务压力。
其他行业企业也需要紧跟时事政策动态,提前对企业自身范围一、二、三的碳排放进行量化分析,摸清自身碳家底;制定相应企业减碳策略,开展低碳产品研究,建立产品低碳优势壁垒;积极预测碳风险,为欧盟CBAM、美国碳关税等国际碳政策以及国内碳市场可能的范围扩大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