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项目还能得到审批投建吗?
氯碱产品是中国化工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其中烧碱、纯碱等产品在多个化工生产中都有应用。如果氯碱项目规模增长放缓,可能会影响到多条化工产业链的规模增长。即使氯碱项目属于高能耗重污染的项目,但对于化工产业链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政府始终没有明确禁止氯碱项目的投建。
氯碱化工是指利用工业盐或电石,生产烧碱、纯碱,并且副产氯气的生产过程,代表的产品为烧碱、纯碱、PVC等。烧碱是非常重要的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造纸、纺织、人造纤维、肥皂与洗涤剂、炼铝、玻璃、橡胶、塑料、农药、医药和石油炼制等领域,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而PVC则属于三大合成材料(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中的合成树脂类,合成树脂包括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和ABS树脂五大类。在世界范围内,PVC消费量次于聚乙烯排在五大通用树脂中第二位,但在中国,PVC的消费量则位居五大通用树脂之首。

据平头哥观察,随着这几年国家的环保要求趋严,新上氯碱项目的落地和投建发展缓慢。氯碱项目属于能耗大户,也是污染性较高的产业之一,虽然没有明确政策限制,但行业内对于能否新上氯碱项目,始终保持着谨慎的态度。
根据平头哥统计的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仅有一套氯碱项目投建,就是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的60万吨离子膜烧碱法装置,该项目在2023年3月份投建。在此之前,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于2022年12月底投建成功,这也是近期投建的代表性氯碱装置。
目前中国市场中氯碱项目还能不能审批新建?为此,平头哥梳理了对于氯碱项目相关的政策要求。
第一,在最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版》中规定,使用废盐酸制氯气的项目综合利用技术,属于当前鼓励类发展化工项目,其中并且明确指废盐制氯气的项目,所以从该政策可以看到,废盐制氯气的项目不在鼓励类范畴之中。
第二,在最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版》中规定,纯碱的生产属于限制类化工产业,但是不包括井下循环制碱、天然碱、全部采用工业废盐综合利用而制碱的生产工艺。另外,烧碱也是属于限制类化工项目,但是不包括全部采用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
也就是说,如果采用工业盐制烧碱和纯碱,是属于国家限制类的化工产业。如果采用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的方式制备烧碱和纯碱,不属于限制类化工产业,但同时也不属于鼓励类化工产业。所以,如果采用工业废盐的方式制备烧碱和纯碱,在目前政策环境下是可以通过申请且拿到资质。
第三,在《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名录》中明确规定,烧碱属于高污染高风险的化学品,但如果采用离子膜电解法工艺、用于废盐综合利用的隔膜法烧碱工艺及装置生产的烧碱,不属于高污染高风险的产品范围。从这一政策条件上可以看到,需要从生产工艺界定烧碱的性质,从而确定对于新项目审批是否可行。
第四,在《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中明确规定,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烧碱装置属于该规定范围内石化生产的产品范围,是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的产业范围,需要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淘汰。这条政策将会在中国多个对于环保要求十分严格的省份,存在对新建项目中对于汞或者汞化合物生产的烧碱,在政策上无法通过审批。
第五,在与碳排放相关的政策中,约束了单吨电石生产PVC的能耗和碳排放。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化工联合会调查数据显示,全行业碳排放量超过2.6万吨标准煤的企业数量约2300家,碳排放量之和占全行业总量的65%,且主要集中在甲醇、合成氨、电石、PVC、煤制油等子行业。其中,电石行业生产成本的40%为电耗,单吨电石生产需耗电3500度,耗电量极大,并且其生产原料生石灰在锻造过程中也会排放大量二氧化碳。电石高耗能、高排放的特性使得其成为我国双碳目标下的重点整改对象。
从政策方面的梳理中发现,中国对于氯碱装置的总体政策要求,并非是鼓励类化工项目,同时保持着严格限制的项目范畴。比如从2021年开始,内蒙古已不再审批新的氯碱项目,而江苏、浙江、山东、广东这样的化工大省,对于氯碱项目也持有十分谨慎的态度。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拟在建氯碱项目数量较少,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没有拟建项目,在建项目仅有4套,总计规模仅有100多万吨。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企业目前仍需要重新规划氯碱项目,在政策审批上会存在诸多门槛,在部分省份的相关政策中将会受到很大阻碍。